歡慶 Shoplus 商店家開站 新用戶享好禮
【活動一】新用戶加入禮
【活動日期】110/6/28(一)~110/8/31(二)
【活動對象】Shoplus 商店家新用戶
【活動說明】自註冊成為新用戶,同時為商店擁有者,30日內累計寄件滿100件以上,即回饋全家購物金1,250元(共10張100元、5張50元)。購物金一律以全家App酷碰券發放,限量600份,贈完為止。
【備註】
- 每用戶若有建立多個商店,可合併擁有的商店累計寄件數。每一用戶僅限領一次。
- 必須於商店設定>基本資料>商家資料,填寫姓名與手機,未填寫者將無法順利認列資格,視同放棄獲獎權利。
- 獲獎之用戶,須為全家之會員,以順利發送全家購物金酷碰券。
- 全家購物金酷碰券有效期限為發放後30日,逾期自動失效。
- 購物金回函與發送時間
(1) 110/7/31(六)前完成累計寄件數之新用戶
得獎商店ID:8je5b6xP
-
-
- 110/8/4(三) Shoplus 商店家將寄發得獎簡訊,實際得獎以收到簡訊通知為主,須於110/8/13(五)前掛號寄回紙本得獎回函,一律於110/8/24(二)發放。
-
(2) 110/8/31(二)完成累計寄件數之新用戶
得獎商店ID:8je5b6xP 點此下載中獎回函
-
-
- 110/9/3(五) Shoplus 商店家將寄發得獎簡訊,實際得獎以收到簡訊通知為主,須於110/9/11(六)前掛號寄回紙本得獎回函,一律於110/9/23(四)發放。
-
【活動二】舊用戶回饋禮
得獎商店ID:8je5b6xP (中獎回函請參考上方即可)
【活動日期】110/8/1(日)~110/8/31(二)
【活動對象】Shoplus 商店家舊用戶
【活動說明】110/7/31(六)前曾使用 Shoplus 商店家寄件之用戶(不論寄件數多寡),於110/8/1(日)~110/8/31(二)內累計寄件滿100件以上,即回饋全家購物金750元(共5張100元、5張50元)。購物金一律以全家App酷碰券發放,限量300份,贈完為止。
【備註】
- 每用戶若有建立多個商店,可合併擁有的商店累計寄件數。每一用戶僅限領一次。
- 必須於商店設定>基本資料>商家資料,填寫姓名與手機,未填寫者將無法順利認列資格,視同放棄獲獎權利。
- 活動期間內符合資格之用戶,110/9/3(五) Shoplus 商店家將寄發得獎簡訊,實際得獎以收到簡訊通知為主,須於110/9/11(六)前掛號寄回紙本得獎回函,一律於110/9/23(四)發放。
- 獲獎之用戶,須為全家之會員,以順利發送全家購物金酷碰券。
- 全家購物金酷碰券有效期限為發放後30日,逾期自動失效。
【活動三】賣家推薦獎勵
【活動日期】110/6/28(一)~110/8/31(二)
【活動對象】Shoplus 商店家用戶
【活動說明】凡推薦一位朋友註冊 Shoplus 商店家,且該朋友建立新商店成立訂單並寄件完成,填寫推薦表單,經 Shoplus 商店家審核符合資格,即回饋全家購物金100元(1張100元),推薦兩位則可獲得200元,以此類推。購物金一律以全家App酷碰券發放,限量300份,贈完為止。
【備註】
- 每用戶若有建立多個商店,可合併擁有的商店累計寄件數。每一用戶僅限領一次。
- 獲獎之用戶,須為全家之會員,以順利發送全家購物金酷碰券。
- 全家購物金酷碰券有效期限為發放後30日,逾期自動失效。
- 購物金發放時間
(1) 110/6/28(一)~110/7/31(六) 期間登記表單
-
-
- 經確認審核符合資格之會員,110/8/6(五) Shoplus 商店家將寄發得獎簡訊,實際得獎以收到簡訊通知為主,一律於110/8/13(五)發放。
-
(2) 110/8/1(日)~110/8/31(二) 期間登記表單
-
-
- 經確認審核符合資格之會員,110/9/6(一) Shoplus 商店家將寄發得獎簡訊,實際得獎以收到簡訊通知為主,一律於110/9/13(一)發放。
-
【注意事項】
1.每一組用戶帳號(Facebook帳號)均視為獨立用戶;不可合併多組帳號累計寄件數。
2.本活動僅適用透過 Shoplus 商店家成立並出貨之訂單。只要寄出即視為成功累積寄件數,不因逾期未取退回、閉轉店退回……等因素而取消計算。惟單一寄件人(依手機號碼區分)未取退回件數比例若佔寄件數過高比例,有異常情況之嫌,則主辦單位有權依情節輕重逕行取消該會員全部得獎的資格。
3.得獎之全家購物金酷碰券每張需一次使用完畢,不得要求找零、折抵現金。更多使用規範依照全家酷碰券注意事項為主。
4.若發現惡意舞弊或盜用他人身份資料等情事,主辦與活動單位有權逕行取消該得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之權利,並對該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5.得獎者請依上述公告時間回函,以掛號郵寄將《中獎通知書》寄回全網行銷『Shoplus 歡慶開站』活動小組 收,以便核對得獎資格。若《中獎通知書》逾期寄回或經查證為不實之事宜,視同自動放棄得獎權益,主辦單位不再進行遞補,回函確認得獎者資格後,將於上述規定時間將獎項送出。
6.得獎人同意得獎相關個人資料由本公司於本活動特定目的範圍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得獎人並授權本公司公開公佈姓名,並不做其他用途。個人資料類別包含姓名、電話及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該個人資料利用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依本活動辦法暨個資法辦理。如賣家不提供個人資料將導致喪失參與本活動資格。賣家得依個資法第3條行使當事人權利,例如查詢、更正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本公司已履行上開告知義務,賣家同意並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如賣家已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本活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7.若得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該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8.中獎者若未滿20歲,須獲得法定監護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須繳納1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全網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代收中獎稅金,若中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9.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文件,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亦不進行候補。
10.本活動由全網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舉辦,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全網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洽 Shoplus 商店家官網:https://shoplu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