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2狂購有禮!全家取件再抽iphone 13!

12/1-12/31寄件達30件門檻者,寄件數的運費金額將匯至fami錢包,最高上限200件!


全家取件再抽iphone13 活動,詳請請至活動官網!

/ 活動日期 /
110年12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 活動資格 /
12/1-12/31寄件達30件門檻者,寄件件數的運費金額會匯款至fami錢包!(最高上限200件)

/ 活動辦法 /
12/1-12/31寄件達30件門檻者,寄件件數的運費金額會匯款至fami錢包,最高上限200件。
提醒:11月有參加【錢進雙11 錢包滿滿】的商家,須扣除30件以上件數再行計算,12月回饋運費為「(12月寄出件數-11月寄出件數)*49元」
例1:A商家11月參加【錢進雙11 錢包滿滿】活動,11月寄了35件,12月會回饋1,715元。12月參加【雙12狂購有禮】,12月寄了70件,則70件-10月寄的35件,35*49元,回饋1,715元至fami錢包。
例2:B商家11月寄了10件,未滿足11月活動資格。12月參加【雙12狂購有禮】,12月寄了50件,50件*49元,則回饋2,450元至fami錢包。

/ 公告日期 /
1/7(五)於Shoplus商店家粉絲專頁公告並發送通知簡訊及填寫google表單1/14(五)截止,將於1/21(五)匯至填寫之全家會員帳號Fami錢包中。此活動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 活動獎項 /
寄件件數的運費金額49元會匯款至fami錢包,補助件數為30~200件

/ 注意事項 /

1.每用戶若有建立多個商店,可合併擁有的商店累計寄件數。每一用戶僅限領一次,以手機號碼認列。

2.本活動僅適用透過 Shoplus 商店家成立並出貨之訂單。只要寄出即視為成功累積寄件數,不因逾期未取退回、閉轉店退回……等因素而取消計算,且用戶不得為獲獎重複寄給自己或同一人,發現違反規則者將排除資格。惟單一寄件人(依手機號碼區分)未取退回件數比例若佔寄件數過高比例,有異常情況之嫌,則主辦單位有權依情節輕重逕行取消該會員全部得獎的資格。

3.得獎之全家購物金酷碰券每張需一次使用完畢,不得要求找零、折抵現金。更多使用規範依照全家酷碰券注意事項為主。

4.若發現惡意舞弊或盜用他人身份資料等情事,主辦與活動單位有權逕行取消該得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之權利,並對該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5.中獎者若未滿20歲,須獲得法定監護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須繳納1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全網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代收中獎稅金,若中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6.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文件,若得獎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亦不進行候補。

7.得獎人同意得獎相關個人資料由本公司於本活動特定目的範圍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得獎人並授權本公司公開公佈姓名,並不做其他用途。個人資料類別包含姓名、電話及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該個人資料利用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依本活動辦法暨個資法辦理。如賣家不提供個人資料將導致喪失參與本活動資格。賣家得依個資法第3條行使當事人權利,例如查詢、更正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本公司已履行上開告知義務,賣家同意並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如賣家已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本活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8.若得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該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9.本活動由全網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舉辦,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全網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洽Shoplus 商店家官網:https://shoplu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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